数字货币是一个笼统的术语,用来描述所有形式的电子货币,无论是虚拟货币还是加密货币。它是一种价值的数据表现形式,通过数据交易并发挥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及价值存储的功能,但它并不是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货币。
数字货币的概念最早是在1983年提出,它们仅以数字或电子形式存在,与实际的纸币或硬币不同,它们是无形的。它们只能通过电子钱包或指定连接的网络在网上拥有和使用。数字货币的优点是没有银行,交易是即时的,而且交易费用很低。所以:coin,token,虚拟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的主要特征
1、在支付结算方面,其不依赖机构,是一个公开可查的,由整个分布式网络维护的数字总账,称之为“区块链”。
2、在发行和生产方面,本质就是在一个相互验证的公开记账系统上记账,在一定算法的模式下,找出符合条件的一串随机代码,然后将这串代码同其他交易信息打包成一个区块,记录在这个账本里,这样就获得了一定数量的数字货币。
3、无国界性,使其在全球范围内流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相对应,通过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兑换关系发生联系,在一定条件下,特定的数字货币可以购买实物商品,传统货币也能购买特定的虚拟商品。
4、其分布式总账系统理论上可以让任何参与者都无法伪造数字货币,减少交易风险。
5、数字货币的较低交易成本会促使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降低交易费用。
6、数字货币与移动金融商业模式,能够促进普惠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