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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历史演变全过程(揭阳历史久还是潮州历史久)

潮州市历史演变全过程(揭阳历史久还是潮州历史久)

更新时间:2024-02-24 06:06:27

潮州市历史演变全过程

在旧石器时代,潮州已有人类居住繁衍;在新石器时代,潮州文明已与中原文明实现同步。

夏商周三代,属百越地,夏商时期属海阳国(南瓯国),商朝时为南越地。

秦朝至三国,隶属南海郡揭阳县。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设揭阳县,隶属南海郡,自此,潮汕地区始有正式行政建制。秦朝至三国,南海郡揭阳县域包括今广东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和汕尾市部分、梅州大部及福建漳州南部一带。

晋朝至清朝,属广州义安郡、潮州府。晋并吴后,晋太康元年(280年),在汉揭阳县的大部分地域上置海阳县,海阳县域广及今潮州市、汕头市、揭阳市、梅州大部。晋咸和六年(331年)将汉揭阳县域划分为海阳、潮阳、海宁、绥安4县并入东官郡,晋义熙九年(413年)析东官郡置义安郡,以秦汉揭阳县地域置义安郡,郡治驻海阳县,辖海阳、绥安、海宁、潮阳、义招5县。

南朝南齐永明元年(483年),析义安郡海阳县设程乡县(梅县建置之始),程乡辖境包括今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平远县全部及丰顺县部分,南齐义安郡辖海阳、潮阳、海宁、义招、绥安、程乡6县。

隋开皇十一年(591年),以原义安郡地域置潮州,州治驻海阳县,潮州辖海阳、绥安、海宁、潮阳、义招、程乡6县。隋朝开皇十二年(592年),划入福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全国罢州复郡,潮州复改为义安郡,隶东扬州,再次划入福建;

唐武德四年(621年),第二次称潮州。唐贞观元年(627年),潮州属岭南道。唐贞观三年(629年),再次划入福建,隶属江南道福建观察使。唐景云二年(711年),再次划入福建,潮州先后隶属江南道福州都督府,闽州都督府和福建经略使。唐天宝元年(742年),全国改州为郡,潮州因此易名为潮阳郡;天宝十年(751年),从隶属江南道改为岭南道管辖。唐乾元元年(758年),复潮州。

宋宣和三年(1121年),析潮州海阳县复置揭阳县,潮州辖海阳、潮阳、揭阳、程乡4县。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州为路,称潮州路。潮州路辖海阳、揭阳、潮阳3县 。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路为府,称潮州府。潮州府辖海阳、揭阳、潮阳、程乡4县 。

清承明制,仍称潮州府;雍正十一年(1733年),置嘉应州,潮州府辖海阳、揭阳、潮阳、饶平、惠来、澄海、普宁、大埔8县;乾隆三年(1738年),置丰顺县后,潮州府辖9个县 。

民国初,废潮州府,改置潮州安抚使,驻汕头;后改潮梅镇守使、潮循道、东江行政专员公署等,曾一度改驻潮州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改设为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改为第六区;1949年4月,析为第七区、第八区,专署均驻潮州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潮汕临时专署、粤东办事处、粤东行政公署,均驻潮州城;1955年9月,行署治所才迁往汕头;1956年,设汕头地区专员公署;1953年1月,以潮安县城关镇设为潮安市;1953年6月,经政务院批准改称为潮州市,为省辖市;1958年11月,撤销潮州市建制,其地域并入潮安县;1979年8月,国务院批准以潮州镇以及下津、卧石、社光、黄金塘、六亩等5个村地域,恢复潮州市建制;1983年1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潮安县,其行政区域并入潮州市,潮州市为省辖县级市,委托汕头市代管;1988年12月,省政府批准潮州市归省直接领导,享受市(地)一级管理权限;1989年12月,省委决定潮州市为副地级市;1991年12月,国务院调整潮汕地区行政区划,潮州市升格为地级市,辖新设立的湘桥区(县级)、新恢复的潮安县和原汕头市管辖的饶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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