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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个村一户一宅怎么解决(一户有三代人一户一宅怎么办)

一人一个村一户一宅怎么解决(一户有三代人一户一宅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04-14 11:58:32

一人一个村一户一宅怎么解决

要解决“一人一个村一户一宅”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首先,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城市人口向农村流动,确保每户都能得到一宅。其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条件和就业机会,吸引城市居民选择农村生活。同时,推动农村发展多元化产业,增加农村人口就业机会。最后,加强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优质教育和医疗资源,吸引城市居民居住。通过这些措施,可以较好地解决“一人一个村一户一宅”问题。

除去取得机制外,笔者建议还可探索建立有偿退出和无偿退出相结合的宅基地退出机制。除《土地管理法》已经规定的,可获得价格补偿的情况外,笔者认为还有两种情况可以纳入有偿退出的范畴:一是农民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一处以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或转让所得的房屋仍适宜居住且未超过20年),其户籍已经迁离本集体的,本着自愿平等原则,村集体对于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应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二是对于农民只有一处宅基地,但其面积超过当地规定标准,且超出部分无法单独拆除或拆除将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不做收回处理,可按超出面积计算缴纳罚金,具体数额可参考当地地价。

此外,笔者认为应该纳入无偿退出范畴的包括:一是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经两次书面警告仍不改正的。二是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的。三是农民户口迁出该集体经济组织超过20年,原住宅未被转让、继承的。四是因继承或转让原因,一户拥有两处以上住宅,或取得住宅已损毁不宜居住,或取得住宅超过20年的。

村民自治或许是最有效的治理方式。笔者调查的梅塘镇中板村是当地空心村整治示范村,据了解该村闲置房屋的拆除并非由政府部门强制执行,而是一直由村民理事会进行主导。理事会一共有6名成员,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一般都是村中较有威望的村民。理事会先请规划局或其他专业人员对全村进行一个科学的规划,向全体村民公示,得到2/3以上村民同意后即进入执行阶段。无论是房屋拆除过程中的协商调解还是新房建设的招标问题,都由理事会直接执行并进行监督,政府只负责指导。所以,相比于政府工作人员,理事会做村民思想工作难度更小,被拆户的抵触心理没有那么强烈,矛盾也比较小。

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硬件与软件。首先,健全宅基地信息系统。在农户申请宅基地时,一些资料无法调取或查阅难度较大,不仅降低了信息审查效率,还可能使一些心存侥幸的农户因系统漏洞而获得了批准。所以,当地国土部门应加快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宅基地信息系统,严明审查,让非法进行申请的农户无机可乘。其次,强化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其中包括:分片区组成工作小组,明确单位、成员职责;制定考评工作方案,明确严格的奖惩制度;由乡镇政府与各村干部签署责任状考核,将宅基地管理作为村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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