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迁移的内容不同来划分,可以把迁移分为一般迁移和具体迁移。
(1)一般迁移,也称非特殊迁移、普遍迁移,是指在一种学习中所习得的一般原理、原则和态度对另一种具体内容学习的影响,即原理、原则和态度的具体应用。
一般迁移是指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一般迁移是教育过程的核心。他强调学科的基本结构以及领会原理和观念,认为这是通向适当训练迁移的大道。把一种学习学到的原理、原则、态度、方法对另一学习的影响,强调的是用原理、原则、方法去做一道具体的题目,所以强调的是原理、原则、态度的具体应用。
(2)具体迁移,也称特殊迁移,是指学习迁移发生时,学习者原有的经验组成要素及其结构没有变化,只是将习得的经验要素重新组合并移用到另一种学习之中。即具体经验迁移到另一种学习。原有的经验的要素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这些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应用到下一个知识的学习当中。简单来说从一个具体知识到下一个具体知识,从一个具体内容到下一个具体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