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蔬菜是可以带上飞机的。
根据民航规定,经济舱客人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
其中对于水果蔬菜并没有特别规定。因此蔬菜是可以带上飞机的,只要重量不超过规定就可以。
如果要是选择托运,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只要在这范围之内即可。
扩展资料
威胁航空飞行安全的物品,在航空运输中,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 主要有以下几类殊货物的运输小而贵重的物品:现金,证券,汇票,信用卡,珠宝,相机。 急用物品:药品,钥匙,护照,旅行支票,商务文件。 不可取代的物品:手稿,祖传物,易碎品:眼镜,玻璃容器,液体。
上述物品应随身携带,或放在可置于座位下面的随身携带的行李中。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需要相关部门开具相关的证书后方可运国际航线的行李规定
包装要求
空运货物对包装是很严格的,因此在空运时,对货物的包装一定要严格执行空运的相关规定,以包装货物能够安全的到达指定地点。
货物包装的一般规定:
1、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防止因码放、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防止伤害操作人员或污染飞机、地面设备及其他物品。
2、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除纸袋包装的货物(如文件、资料等),托运货物都应使用包装带捆。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货物。
3、包装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出的钉、钩、刺等;包装要整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渍。
4、捆扎货物所用的包装带应能承受该货物的全部重量,并保证提起货物时不致断开。
5、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本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应要求托运人改进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收运。
部分货物的特殊规定:
1、粉状货物
用袋盛装的,最外层应使用塑料涂膜纺织袋作外包装,保证粉末不致漏出,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50千克;用硬纸桶、木桶、胶合板桶盛装的,要求桶身不破、接缝严密、桶盖密封、桶箍坚固结实;用玻璃装的,每瓶内装物的重量不得超过1千克。用铁制或木制材料作外包装,箱内用衬垫材料填实。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