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的基本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保密性(Confidentiality)
即保证信息为授权者享用而不泄漏给未经授权者。
(2)完整性(Integrity)
即保证信息从真实的发信者传送到真实的收信者手中,传送过程中没有被非法用户添加、删除、替换等。
(3)可用性(Availability)
即保证信息和信息系统随时为授权者提供服务,保证合法用户对信息和资源的使用不会被不合理的拒绝。
(4)可控性(Controllability)
即出于国家和机构的利益和社会管理的需要,保证管理者能够对信息实施必要的控制管理,以对抗社会犯罪和外敌侵犯。
(5)不可否认性(Non-Repudiation)
即人们要为自己的信息行为负责,提供保证社会依法管理需要的公证、仲裁信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