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1、全部违约: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并支付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30%的违约金。2、部分违约: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20%的违约金。经使领馆批准,仍可提供回国机票。
赔偿金额=公派留学人员获得的全部资助金额+全部资助金额的30%或20%,具体要看留学人员所获得的全部资助费用金额是多少,以及是哪种违约情况。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1、全部违约: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并支付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30%的违约金。2、部分违约: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20%的违约金。经使领馆批准,仍可提供回国机票。
赔偿金额=公派留学人员获得的全部资助金额+全部资助金额的30%或20%,具体要看留学人员所获得的全部资助费用金额是多少,以及是哪种违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