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其中,一类需要十分,二类需要十五分。所以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每一年均需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护士是五年注册一次。学分获得的途径有: 医院内部培训能获得小分值的,0.5,1分的继续教育学分 去听地方举办的医学论坛能获得学分证, 通过继续教育学习,缴费申请获得学分证 发表论文,能获得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