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所谓“存在”不是指自然或事物,而是最普遍最抽象的共相,亦即事物的本质。 黑格尔所谓“合理”是指合乎理性,合乎绝对精神。 在他的《法哲学原理》11页、《小逻辑》43页的“凡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即所谓的“存在即合理”,在黑格尔那里,理性不仅仅是主观的理想性,而且是事物的本质,而事物是符合自己的本质的,所以合乎理性的东西一定会成为现实;而只有合乎理性的东西才能“称”为现实,因而一切现实的东西就都是合理的。
黑格尔所谓“存在”不是指自然或事物,而是最普遍最抽象的共相,亦即事物的本质。 黑格尔所谓“合理”是指合乎理性,合乎绝对精神。 在他的《法哲学原理》11页、《小逻辑》43页的“凡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即所谓的“存在即合理”,在黑格尔那里,理性不仅仅是主观的理想性,而且是事物的本质,而事物是符合自己的本质的,所以合乎理性的东西一定会成为现实;而只有合乎理性的东西才能“称”为现实,因而一切现实的东西就都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