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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全称(深圳特区成立时间表)

深圳特区全称(深圳特区成立时间表)

更新时间:2024-02-25 22:48:25

深圳特区全称

1979年8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在深圳市境内划出327.5平方公里(补更调查数据为395.992平方公里)地域设置经济特区。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地域包括今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个区。

2010年5月31日,中央已经批准了深圳扩大特区版图的申请。深圳特区范围延伸至全市,特区总面积将由395平方公里扩容为1948平方公里,接近香港面积的两倍(香港总面积达1103平方公里)。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地域包括今罗湖、福田、南山、盐田、龙岗、宝安、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大鹏新区、

2011年延伸至深汕特别合作区,2018开始全面代管深汕区( 地级市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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