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明确提出了职业教育的定位,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修订草案同时明确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教育有效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以及其他职业教育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明确提出了职业教育的定位,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修订草案同时明确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教育有效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以及其他职业教育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