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良好的经济及事业基础;
2. 具有良好生活道德及社会关系;
3. 认同及接受俱乐部会员公约。
个人会籍
凡年满二十一岁人士皆能成为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其配偶及其二十一岁以下之子女均可享用长安俱乐部一切设施。 个人会籍享受缺席会员权益,每次申请缺席,最长年限为三年,最短为一年。每位会员最多可以申请三次为限。
公司会籍
公司、合夥事业或社团均可以公司名义注册成为团体会员,并可提名一名或以上之代表,及其配偶和二十一岁以下之子女享用长安俱乐部之一切设施。 团体会籍不享受缺席会员权益,但可以在公司申请下更换提名人。
终身会籍
凡年满二十一岁人士皆可申请成为终身会员。终身会员免交年费,首次转让免交转让费。终身会籍因故身亡,直系子女得享继承权。
公司会籍递补优惠
公司会员可于其会员代表调职、退休、或其他事故离职后,指派他人递补会籍空缺,并经会籍审查委员会同意,及缴付递补费,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