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
2、乡人民政府请示;
3、乡人大主席团决议;
4、乡政府关于撤乡建镇座谈纪要;
5、撤乡建镇基本情况统计表;
6、乡行政区划图;
7、乡集镇总体规划图;
8、乡集镇现状图;
9、其它相关材料。
办事程序:
1、审核材料;
2、组织调研论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事结果:报省民政厅审批或退回县(市)、区。
办事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 理的规定》
办事时间:机关单位正常工作时间
申报材料:
1、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
2、乡人民政府请示;
3、乡人大主席团决议;
4、乡政府关于撤乡建镇座谈纪要;
5、撤乡建镇基本情况统计表;
6、乡行政区划图;
7、乡集镇总体规划图;
8、乡集镇现状图;
9、其它相关材料。
办事程序:
1、审核材料;
2、组织调研论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事结果:报省民政厅审批或退回县(市)、区。
办事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 理的规定》
办事时间:机关单位正常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