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日期的标示
采用 “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见包装”等引导语。
日期按年份(4位数)和月份(2位数)及日(2位数)的顺序。如标注“生产日期20020112”或“生产日期见包装”对应包装上的“20020112”,表示2002年1月12日生产。
2、保质期的标示
“保质期X年”或“保质期XX月”。
3、生产批号的标示
由生产企业自定。
4、限期使用日期的标示
采用“请在标注日期前使用”或“限期使用日期见包装”等引导语。
日期按照年份(4位数)和月份(2位数)及日(2位数)的顺序。如标注“20051105”,表示在2005年11月5日前使用。
日期也可以按照年份(4位数)和月份(2位数)的顺序。如标注“200505”,表示在2005年5月1日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