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由政府主导、各民族群众广泛参与、创造性地推进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进步的一切社会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体是各族群众、根本方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本途径是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