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2、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
“三个必须”原则明确了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明确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个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所负责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同时,“三个必须”原则也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具体到生产经营单位中,就是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一定的职责,负担一定的责任。
在厘清责任、分清界限的同时,“三个必须”原则还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细化,是生产经营单位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予以明确,主要包括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确定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并与奖惩制度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