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使用远近灯光,变换3次以上。 科目三灯光使用
1、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灯光使用:交替使用远近(前照灯)灯光(变光2次以上)。
2、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 灯光使用:将大灯转换为示宽灯(小灯)+双跳。
3、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 灯光使用:近光灯(前照灯)。
4、夜间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 灯光使用:大灯开启。
5、雾天行驶:雾灯+双跳灯+大灯开启。
6、在上述同样条件下紧跟前车行驶。 灯光使用:前照灯(近光灯)。
7、与对方会车,距对方来车将近150米。 灯光使用:前照灯(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