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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怎样被人们发明的(文字是谁发明出来的)

文字是怎样被人们发明的(文字是谁发明出来的)

更新时间:2024-02-05 02:04:16

文字是怎样被人们发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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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文:《文字源流》专题之一:文字之名

《文字源流》专题之二:文字之产生

文:默公

按典籍的描述,文字系统造作于黄帝史官仓颉,其时在至今四千七百年左右。而在文字以前,则有八卦用以记事、有结绳用以记事。

按地下出土实物,文字符号最早发现于贾湖遗址,距今八-九千年前。在这之后的三四千年里,尚有众多文字符号发现于仰韶、龙山等文化遗址中。截止到一九九九年,出土刻画符号的新石器遗址,至少已有九十七处。贾湖发现的字符17个,甘肃大地湾新石器遗址距今七至八千年前,发现中国最早书写符号十四种;与之同期的西安半坡遗址发现刻画及书写字符六十余种;七千多年前的蚌埠双墩遗址,发现字符630多个、百余种;距今六千年前湖北宜昌大溪文化遗址,发现字符七十四种。距今五千年前的甘肃青海马家窑文化,发现的字符超过一百三十种有数字刻符;与此同时的良渚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等多达四五十个文化遗址,分别出土了为数众多的文字刻画及书写符号。这个时期大体相当于典籍记述的黄帝、仓颉时期。

目前关于夏以前文字符号的考古发现,缺乏详确精准的统计,是文物信息工作的欠缺。根据一般的推测,发现文字符号的夏以前文化遗址近千处,发现的刻符与书符数千个,种类达几百种。这个时期文字符号的产生,是基于先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它们可能用作纪数、标识、姓氏、记述以及装饰等,初期都是作为单体符号,后则联缀成句,其多者达九至十三个符号相联,初步能够表达完整的意思。

从贾湖遗址文化到黄帝的四千年,是中国文字孕育之期,学界多称为原始文字符号时期,实际更准确应称语符发展时期。我们今天看到的近千种书刻符号,今仍可推识者,为原始文字符号,但数量很少;多数不可辨识者,实为语符,即口语之记音符号。语言(Spoken Language)、语符(Written Language)、文字(Wenzi)三个阶段,是人类沟通能力进化的自然序列,语符是从语言进化到文字的过渡阶段。进入新石器时代,我们先民已有口语,农耕协作需要将所言之事传留,即书刻言事,遂开始创制纪录口语之语符。清陈澧曰:“未有文字,以声为事物之名;即有文字,以文字为事物之名。”以声为事物之名,就是语言和语符(Language)。但语符是纪录音声之符号,与指代对象之间并无直接联系,属于无理指代符号。因此语符具有任意性和不确定性,而缺乏稳定性和视觉辨识性,当语言和环境变迁时,即不可识。中国此时之语符也是依附口语的,这四千年口语变动剧烈,故记录初时口语之书刻语符,至黄帝、仓颉已不可识。这如同发现于其他原始文明(两河流域、尼罗河流域等)的某些刻符,曾误认为是象形文字,实际是表音的语符。

孕育之期还有极少数的原始文字符号,其构造方式不是语符的记音方式,而是取事物之象以制符号,如日、月、山、艸、木、一、二、三等。这些符号本质上是与指代对象直接联系的,属于有理指代关系。我们已经能够看到指事、象形的方法,个别还能看到会意方法的使用。其所应用的取象法和会意法,应该不是自觉的或共识的理法,而是在创制过程中自发出现的自然倾向。在距今八千至四五千年的漫长时间里,在北起辽河流域、南至广西江西,西起青海甘肃、东至渤海黄海的广袤区域里,几百代先民或聚散、或断续的创制了众多的原始记音符号、原始文字符号,它们仍会在未来的岁月里不断被挖掘出来。后人将更有条件研判其属性的细节。

可能在黄帝、仓颉时代的某个时间点上,先贤终于认识到记音方式的语符难以长久传留和辨识,而取象方式的文字可以发扬,于是弃记音而从取象(象事、象形、象意、象声),进行了系统化的研究和创制。这是一个伟大的抉择,是方法论的创新,是思想的飞跃,开创了人类有文字的时代,为中国文明后来的进步和积累奠定了不可动摇的基石。

这个伟大的工作,不是一个人完成的,应该是一个专业的群体。这样的人必须有专门的时间以及足够的才智,进行这项专门的工作。典籍记述的史官仓颉,就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人物之一,所以可能被后人追记为造作文字者。《荀子-解蔽》曰:“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好稼者众矣,而后稷独传者,壹也。好乐者众矣,而夔独传者,壹也。”荀子已知,仓颉之前造字者、书字者众矣,但惟仓颉能一览众庶之作而通之于道。荀子曰“君子壹于道”,这个道即是造作文字之法。自此,中国广大文明区域里,出现了一种区别于口语、区别于语符、不再随生随灭的、可以追古垂后的符号系统,它叫作文字。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大事件,古人以其为天人交合之伟大造作,故《淮南子-本经训》曰“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

从黄帝、仓颉到殷墟甲文的千年时间里,经历了夏王朝及商王朝的前期中期,这是中国文字的发展期和成熟期。但这个时期的文字、文献,迄今尚无集中的发现,犹如一百多年前我们对殷墟甲文毫无所知一样。《尚书-商书》“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说的是殷商取代夏王朝的合法性问题。夏帝所以为万邦共和之盟主,因其有文字典册;而殷之先人,亦有册有典,故可取而代之。在一个幅员辽阔、方国林立的社会共同体中,中央机构必须靠制度宪章、诏诰敕令等行政治理,使天下谐和相处。这些书字文册,应该是以毛笔书写于竹简木牍,而不是占卜类甲骨契刻记录。夏商两代的典册文献,有待于将来之考古发掘,只有看到这些出土文献,才能确切了解从文字符号到文字的发育过程。

占卜类甲骨契刻纪录,一部分集中出土于河南安阳小屯村的数平方公里,今称殷墟甲骨文。其中刻有文字的甲骨(实物及拓片)约二十万片,不重复的单字总数约六千个,已辨识的文字约两千个。另一部分出土于陕西宝岐山凤雏村的数平方公里,今称周原甲骨文,至今公布的刻有文字之甲骨近三百片。还有近几十年相继出土于陕西、山西、河北、北京等九处西周遗址的甲骨文,今称西周甲骨文。西周甲骨总数四百多片,单字总数千余个。所有甲骨文都是占卜记录,因此是一类专门的文字,如同后世的印玺文。因其用刀刻于硬物,故笔划和字形可能有别于书写文字。甲骨文虽是很成熟的文字,但并不是文字之源头。只是因其为今日能见之最早文献,所以文字应用之探源,只能追溯于此,对我们的研究是不可或缺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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