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档:分档电量为1-220(含)千瓦时/户/月;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560元,1千伏以上每千瓦时0.521元;
第二档:分档电量为221-400(含)千瓦时/户/月;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610元,1千伏以上每千瓦时0.571元;
第三档:分档电量为400以上千瓦时/户/月;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860元,1千伏以上每千瓦时0.8210元。
一表一户居民电价包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0064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001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062元、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005元。
直供合表用户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