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申请报名
符合条件的招收对象,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其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相关表格和信息。
②体检政审
根据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的通知,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同时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安排政治审查,填写《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
③专业审定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自治区征兵办公室会同教育部门或者院校对其进行专业审定或专业考核,作出综合评定,填写《直招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或者《直招士官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
④定兵公示
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或者专业考核合格者,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定兵,定兵名单向社会公示。
⑤批准入伍
通过公示的,由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批准服现役,签订《直招士官协议书》,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
⑥交接运输
起运前,部队会派出接兵人员到达接兵地区,负责将招收的士官接回部队。
⑦检疫复查
到达部队后,由部队对招收士官的政治、身体、学历、职业资格等进行检疫和复查,不符合招收条件的,经部队大军区级单位批准,退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注销其入伍手续,公安机关予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