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玩麻将、扑克等赌博游戏。
(二)吵架斗殴、寻衅滋事、影响正常工作或教学秩序。
(三)侮辱学生人格、剥夺学生在学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师生不正常交往。
(四)经常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五)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未造成不良后果。
(六)经常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抽烟或醉酒上课。 (七)无教案(教学设计)、不备课、未完成教育教学 任务。
(八)散布有损学生及家长、同事、领导及学校声誉的虚假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
(九)上课经常迟到、早退。(十)私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或其它商品,未经批准在学校内搞营利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