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民兵需要的条件:年龄在18—35之间、身体健康。
1、拿着身份证到当地的武装部去填上资料,要热爱共产党爱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政策,身体一定要健康,没有明显的疾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民兵的任务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扩展资料
1、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其余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
2、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兵仍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他们不仅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重要目标、守卫祖国的陆海边防,配合边境自卫反击作战等方面,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得力助手,而且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支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