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生产洗洁精必须遵守GB9985-2000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 国家强制标准,在这个标准中对洗洁精的检测总共有13个项目,包括外观、气味、稳定性、总活性物含量、PH值、去污力、荧光增白剂、甲醇、甲醛、砷、重金属、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1、外观:液体产品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粉状产品均匀无杂质,不结块。
2、气味:不得有其它异味,加香产品应符合规定香型。
3、稳定性:于-3℃~10℃的冰箱中放置24小时,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无结晶,无沉淀;(40±1)℃的保温箱中放置24小时,取出立即观察不分层,不浑浊,且不改变气味。
4、总活性物含量≥15%
5、PH值:4.0~10.5
6、去污力:不小于标准餐具洗涤剂
7、荧光增白剂:不得检出
8、甲醇≤1mg/g
9、甲醛≤0.1mg/g
10、砷≤0.05mg/kg
11、重金属≤1mg/kg
12、菌落总数≤1000个/g
13、大肠菌群≤3个/100g
GB9985-2000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对使用表面活性剂、防腐剂和着色剂规定如下:
餐具洗涤剂配方中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应不低于90%。
所用防腐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所列物质,并必须符合规定的包括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所用着色剂应为《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列出的各种化妆品均允许使用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使用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要求香精使用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