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中和节”是唐代设立的节日,始于唐德宗贞元四年(788)。 首倡者是唐德宗李适。在平息了朱泚、李希烈叛乱之后,唐德宗改元“贞元”。他认为,三月有“上巳节”,九月有“重阳节”,而二月正是天气由寒转暖、万物复苏、农事开始之际,却没有一个节日,实在说不过去,于是就征求宰相李泌的意见。李泌就提出废除以往正月晦日(正月最后一天)为节的旧例,改贞元五年(790)二月一日为“中和节”;这一天,皇帝要赐宴群臣,并赐给他们刀、尺,表示裁度:百官要献农书,表示务本;民间要用青色的袋子装着谷物及瓜果种粒,互相赠送亲友;村社居民要酿制宜春酒来祭祀勾芒神(五行神中的木神),以祈祷丰收等等。
德宗听了十分高兴,完全采纳了李泌的意见,立即颁布了一道诏令,以贞元五年二月一日为中和节。后来随着历史演变,就改成了二月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