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技能证书报考条件:
(1)中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有本工种初级证书,并在本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
2. 本专业技工学校或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3.从事本专业工种5年以上者;
4、就读技校、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班级的在校学生。
(2)高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本工种中级证书,并在中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本专业高技班或大专以上层次毕业生;
3.或连续从事本工种8年以上者;
4、就读高技班或大专以上层次,并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在校学生。
(3)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考评。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的。
5.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6.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7.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8.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4)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1年(含1年)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