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义不同:
法制(Legal system)的本意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或者“法律和制度”的简称。
法治(rule of Law)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度和过程。
现代“法治”概念包括法律的至高权威,法律的公正性、稳定性、普遍性、公开性和平等性,以及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对人权的保障等一系列原理和基本要求。
“法制”一般不必具有这些内涵,只要有法律和制度存在就有法制存在。
产生的时间先后不同
人类世界还没有产生宪法以及民主的时候,就存在“法制”;“法治”则是晚近才产生,强调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制约。
简单的说,就是先有法制而后才有法治,法制是人类世界漫长的岁月里就存在的制度;而“法治”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应运而生。
两者的社会地位不同
法制社会中的法律往往从属于社会习惯,特别是道德规范,而不是基本规范,并非最重要的。
而法治社会,法律不仅是人人遵守的基本规范,更是最重要且基本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