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使前提不同。
补休是以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为前提,而调休不以此为前提。
2、行使主体不同。
补休的行使主体是用人单位,而调休的行使权力属于国务院。
3、安排周期不同。
补休可以跨周安排(江苏地区可以在休息日加班后六个月内安排补休),调休一般不跨周安排。特殊情况下的跨周调休必须要有特殊规定,如国务院作出的国庆、春节调休规定等。
1、行使前提不同。
补休是以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为前提,而调休不以此为前提。
2、行使主体不同。
补休的行使主体是用人单位,而调休的行使权力属于国务院。
3、安排周期不同。
补休可以跨周安排(江苏地区可以在休息日加班后六个月内安排补休),调休一般不跨周安排。特殊情况下的跨周调休必须要有特殊规定,如国务院作出的国庆、春节调休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