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中遗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子女及其后嗣;
第二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父母;
第三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全血亲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第四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半血亲的兄弟姐妹;
第五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六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全血亲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妈;
第七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半血亲的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妈;
配偶无固定顺序,可以视情况参与第一、二、三顺序的继承。
香港法律中遗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子女及其后嗣;
第二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父母;
第三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全血亲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第四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半血亲的兄弟姐妹;
第五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六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全血亲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妈;
第七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半血亲的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妈;
配偶无固定顺序,可以视情况参与第一、二、三顺序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