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法学肇始于1928年中央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为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谢冠生教授,院址为现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东南院。昔日中大法学院人文荟萃,名流云集,为东南法学一时之冠 。东南大学1995年恢复法律系,并于2006年9月重新设立法学院,已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
东南大学法学院已形成了拥有多国、多地区法学教育背景的人才梯队;在科学研究方面,学院学术科研创新力目前全国排名前15名,其中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学科均已排名全国前10强,科研产出高产作者人数排名全国第八;在人才培养方面,学院已形成跨院系交叉学科建设与复合型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和支撑体系,具有东大法学院"首创精神"的"工程法"学科目前更是已成为东大特色、东大品牌;在社会服务方面,学院平台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成果"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获得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陈冀平及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批示。
东南大学法学院即确立了"交叉性、团队式、实务型"的办学宗旨。在大力发展传统基础学科的同时,致力于发展新型交叉学科,目前已形成宪法与行政法学、刑事法学、人权与法理学、民商经济法学四大传统学科为基础、工程法、交通法、医事法、大数据司法等四大新型交叉学科为特色的整体学科板块。学院现已拥有1个国家级基地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以及"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等3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