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裁判员鸣哨,双方就可以换人。只有一种鸣哨的情况例外,就是第四节比赛或每一个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内,如果裁判员鸣哨是因为宣判防守队的干涉得分/干扰球违例,此时是进攻队得分,那么得分的进攻队不得首先获得换人,除非失分队(防守队)先请求了换人。
2、虽然没有裁判的鸣哨,但只要是在第四节比赛或每一个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内,进攻队一次成功的投篮后,失分队(防守队)可以请求换人。
3、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后,双方队均可以换人。
4、换人的次数不限、人数不限,但只能由替补队员向记录员提出。替补队员不得请求暂停,权力只能由教练员行使。 主教练、助理教练、代理教练(比如队长兼教练)均不得向记录台请求替换队员(可以请求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