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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撑间距多少米(抛撑的设置间距规范)

抛撑间距多少米(抛撑的设置间距规范)

更新时间:2024-01-15 10:15:54

抛撑间距多少米

2米左右

1 、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节、第5.4.1、5.4.2条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表6.1的规定。

2、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 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 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3 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4 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 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2)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的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6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7 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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