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做错了事,在进行教育时,必须“晓之以理”,使孩子明白所做的事情为什么不对。
2、批评不应重复。孩子做错了事,应当避免多次重复地教育。如父亲说过了,母亲又接着说;今天说过了,明天又接着说,这样容易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对感受性比较敏感的孩子应当特别注意。
3、教育应前后内外一致。教育必须保持一贯性。切忌在自己心情好的时候,见孩子做了错事也不进行教育,心情不好时则进行责备、训斥。教育又必须保持一致性。如果对一种行为表现,母亲说对,父亲说错;今天说错,明天又说对,这会使孩子无所适从,只有看父母的脸色行事。
4、孩子做错了事,能在家里进行教育的,不必拿到外面去。有的父母常吓唬孩子说:“明天我到学校去告诉你的老师。”这样使孩子产生恐惧或不信任感,其结果并不理想。
5、教育要掌握分寸。孩子犯了错误,父母如果批评过于严厉,会挫伤其自尊心,甚至引起反抗;而如果批评不力,平平淡淡又不能震撼其心灵,他就会觉得无所谓。有的时候,孩子口头上认不认错并不是最重要的,他心里明白自己做错了就可以了,帮助他找出今后改正的办法。这样做,一般就可以达到批评的目的。因此,当孩子犯错时,不一定硬要他口头认错,只要他今后在行为上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也一样可以达到我们的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