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即最终审批人;
报销人,即经办人;
证明人(如是材料购入、使用的,则是验收人或领用人)。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的,则凭银行回单作证明;如果对方出具收款收据的,则凭收据作证明;此两种情况不一定要证明人,因为经办人此时就起到证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