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香港公司印章虽不需要备案,但印章名称还是必须与公司注册处登记的一模一样。不可以将印章中公司中文名称繁体改为简体,也不可以缩写。如果将公司名字改为简体,那么在香港注册处上是查不到的,在使用时将缺乏法律约束力。
香港公司有3枚印章,小圆章用于平时日常使用,比如快递签收等,长方形签字章具有法律效益,一般用于公司合同签署并在上面由董事签名。
法律上,香港印章中的最高权力印章就是钢印,一般只在买车、买楼、买股票等重要情况下才使用,如果不是很重要的情况下,用原子印就可以了。一份文档(例如是授权书)是否用到钢印,可自行判断,但在特别情况下一定要用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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