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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把普通话定为我们的国语 由谁定的(普通话为什么不叫国语)

为什么把普通话定为我们的国语 由谁定的(普通话为什么不叫国语)

更新时间:2023-12-24 07:39:52

为什么把普通话定为我们的国语 由谁定的

普通话一词,是由朱文熊于1906年首次提出的,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后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新中国成立后,在1955年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张奚若在大会主题报告中说明:汉民族共同语早已存在,现在定名为普通话,需进一步规范,确定标准。

这种事实上已经逐渐形成的汉民族共同语是什么呢?这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为简便起见,这种民族共同语也可以就叫普通话。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对普通话的含义作了增补和完善,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

至此,现代意义上的“普通话”才正式形成并以明确的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其中,“普通话”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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