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下月起,市区统筹范围66万名参保人员将统一启用新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其中,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从上年度的1369元提高到1583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从1650元提高到1750元。
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0065元和1583元;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7477元和3495元。据了解,此前单位申报2009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0结算年度的社保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此次调整涉及2.3万户参保单位,需要提醒的是,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收入的,下月起将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结算。对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0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1750元,其他4项社保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