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一)正常生育的,按90天享受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30天生育津贴。
(二)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按30天享受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至不满28周流(引)产的,按45天享受生育津贴;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按90天享受生育津贴。(三)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男职工,享受10天的护理假津贴。
(四)职工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本人(或配偶)生产或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除以30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