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
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六年(1083),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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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的文章特色
1、论事之文写得纡余委备,委婉曲折。
2、曾巩文章虽质朴少文,然亦时有摇曳之姿,纵横开合。赠序之文,尤有特点。
3、善于记叙,其特点是条理分明,无不达之意。还有长于记叙、不多写景,例如《墨池记》和《越州赵公救灾记》熔记事、议论、抒情于一炉,深刻有力,通情达理。他的书、序和铭也是很好的散文。当西昆体盛行时,他和欧阳修等人的散文,一揖雕琢堆砌之风,专趋平易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