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政体的实质不同,即议会至上还是君主专制。
下面,分别以德国为代表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以英国为代表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两种不同的政体的特点作出介绍:
一、德国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政体的主要特征:民主立宪徒有虚名,行君主专制是实。
政体的具体表现:
1、君主作为国家元首是至高无上的权威,单独掌握着国家权力,是权力中心和最高的实际统治者,享有绝对实权,其意志的贯彻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2、议会由联邦议会(上院)和帝国议会(下院)组成,议会是君主的咨询机构,立法权是形式的,君主不仅拥有否决议会立法的权力,而且还通过任命或指定议员控制议会,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的联邦议会掌握实权,由普选产生的帝国议会作用很小。
3、内阁君主行使行政权的机构,内阁首相作为政府代表由皇帝任命并由皇帝监督。
国家元首、议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政府官员由皇帝任命,首相和内阁对皇帝负责。
国家元首地位和职权:皇帝是权力核心,作为最高统治者掌握最高权力。
政府首脑:帝国首相。
确立标志: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三权分立的具体划分:立法权——议会;司法权——皇帝;行政权——首相。
另个,皇帝作为独裁者享有最高军事权,行使各种军事决策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