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1.“责任清单”明主责,聚精会神抓主业
2.“任务清单”定目标,督查倒逼抓推进。
3.“问题清单”树导向,凝心聚力抓整改。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1.“责任清单”明主责,聚精会神抓主业
2.“任务清单”定目标,督查倒逼抓推进。
3.“问题清单”树导向,凝心聚力抓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