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了“红线”,建立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坚决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真正把违规过问或插手干预案件的“后门”堵死,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司法执法中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司法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努力营造良好政治、司法生态,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是,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