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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办理病退最新规定(沈阳个人病退怎么办理最后的手续)

沈阳办理病退最新规定(沈阳个人病退怎么办理最后的手续)

更新时间:2023-12-24 01:22:18

沈阳办理病退最新规定

     沈阳市办理病退新规如下:

1、办理病退、退职的程序:

(1)带好所需材料到劳动代理病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盖章。

(2)每年3月1日—4月20日、8月1日—9月20日为劳动代理办理时间,每年的4月1日—20日、9月1日—20日将病退(职)鉴定材料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3)参加鉴定时带150元鉴定费。

(4)鉴定合格后将鉴定通知单返回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病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

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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