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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差住宿标准(成都出差住宿条件及标准)

四川省出差住宿标准(成都出差住宿条件及标准)

更新时间:2024-01-06 20:13:37

四川省出差住宿标准

住宿标准级别:省内、省外、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750元。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的标准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30元,其余人员300元。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或各地定点接待宾馆住宿。

住宿费: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财政部表示,调整的原因是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住宿费价格变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标准可上浮2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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