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戏起源于8世纪藏族的宗教艺术。17世纪时,从寺院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逐渐形成以唱为主,唱、诵、舞、表、白和技等基本程式相结合的生活化的表演。藏戏唱腔高亢雄浑,基本上是因人定曲,每句唱腔都有人声帮和。
2006年5月20日,藏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
藏戏是藏族戏剧的泛称。藏戏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剧种系统,由于青藏高原各地自然条件、生活习俗、文化传统、方言语音的不同,它拥有众多的艺术品种和流派。藏戏大约起源于距今600多年以前,比被誉为国粹的京剧还早400多年,被誉为藏文化的“活化石”。西藏藏戏是藏戏艺术的母体,它通过来卫藏宗寺深造的僧侣和朝圣的群众远播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四省的藏语地区,形成青海的黄南藏戏、甘肃的甘南藏戏、四川的色达藏戏等分支。印度、不丹等国的藏族聚居地也有藏戏流传。
藏戏种类繁多,但主流的是蓝面具藏戏。演出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顿”,主要是开场表演祭神歌舞;第二部分为“雄”,主要表演正戏传奇;第三部分称为“扎西”,意为祝福迎祥。藏戏的服装从头到尾只有一套,演员不化妆,主要是戴面具表演。藏戏有白面具戏、蓝面具戏之分。蓝面具戏在流传过程中因地域不同而形成觉木隆藏戏、迥巴藏戏、香巴藏戏、江嘎尔藏戏四大流派。
甘南藏戏藏语称“南木特”、即“传记”之意。又因在拉卜楞寺首次演出,故又称“拉卜楞藏戏”,是从藏族民间舞蹈、民歌、僧歌演变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