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三部分成绩组成最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分别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综合组成,三部分的组成比例分别为 50%,20%,30%。
为便于计算综合成绩,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以百分制给出成绩,并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最后按五级记分制确定成绩。
由三部分成绩组成最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分别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综合组成,三部分的组成比例分别为 50%,20%,30%。
为便于计算综合成绩,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以百分制给出成绩,并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最后按五级记分制确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