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诊科(室)、儿科门诊应与普通门诊分开,自成体系,设单独出入口和隔离诊室,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者,到指定隔离诊室诊治,并及时消毒。
(二)传染科门诊、肝炎、肠道门诊等应做到诊室、人员、时间、器械固定:挂号、候诊、取药、病历、采血及化验、注射等与普通门诊分开。肠道门诊必须设立专用厕所。
(三)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制度。
(四)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五)门诊、急诊的治疗室、换药室、观察室、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相关内容。
(六)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七)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