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每年12月8日。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每年12月8日。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