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安徽省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理办法如下:
轻微违纪行为,如迟到早退、未经批准离岗、未经审批参加商业活动等,可以给予口头警告、书面检查等处理。
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如违反考试违规、不履行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违反学生管理规定等,可以给予通报批评、约谈、记过或记大过等处理。
严重的违纪行为,如教师身体侵害学生、严重违反考试违规、参与赌博、涉嫌犯罪等,可以给予开除教师职务、吊销教师资格证书等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理应当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合法、公正、公开、透明。对于不同情况的处理,应当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决策,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