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活动的一般特点:
1、交往对象的广泛性与多样性。人际交往的具体对象可以是任何事物,即一方可以“出售”所有形式的事物,另一方可以用所有形式的事物进行“支付”,只要这些事物含有对方所需要的使用价值。特殊情况下,如果人“出售”的是含有负使用价值的事物,那么他将得到“回报”的也是含有负使用价值的事物。
2、交往内容的模糊性和多变性。人际交往的内容一般比较模糊而且复杂多变。例如,人与人在生活上的相互关心与体贴,在精神上的相互鼓励与安慰,在工作上的相互支持与帮助等。
3、交往程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人际交往活动一般没有严格的规定程序,都是根据双方的具体需要来灵活确定,主要以便利、快捷、高效为原则。军事战争、外交活动、政治渗透、文化交流、思想沟通等都是人际交往的具体形式,有着复杂多样的运行程序。
4、交往时间的异步性和持久性。人际交往可以跨越较大的的时间距离,即一方在做出“贡献”后,往往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得到“回报”。
5、交往约束力的宽泛性。规范人际交往行为的约束力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力量,既有强度大、启动快、作用时间短的军事暴力,也有强度小、启动慢、作用时间长的文化感染力和道德规范约束力。
6、交往主体的宽泛性。人际交往可以发生在亲戚、邻居、同事、朋友(或敌人)、家庭成员甚至陌生人之间,其交往规模往往取决于两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信任程度以及两者利益互补性的强弱。人类最基本、最显著、最深刻、最广泛、最重要的人际交往是夫妻交往,其次就是父母子女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