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人先自己敬重自己,而后别人才可敬重你;必然自己先有不检点的行为,然后别人才得以侮辱。
2、出处:出自孟子的《孟子·离娄上》。
3、原文节选:
孟子曰:不仁者可与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乐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与言,则何亡国败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4、节选译文:
孟子说:不仁的人怎么能与他谈仁呢?别人有危险,他无动于衷,别人遭了灾,他却趁火打劫,高兴于别人所遭受的惨祸。不仁的人如果可以与他交谈,那怎么会有亡国败家的事呢?有个孩子唱道:清澈的沧浪水啊,能用来洗我的冠缨;浑浊的沧浪水啊,能用来洗我的双脚。孔子说:弟子们听着!清的水洗冠缨,浊的水洗双脚,这都是取决于水的本身。
人必定是有自取侮辱的行为,才有他人来侮辱他;家必定是自己招致毁坏,才有他人来毁败它;国家必定是自己遭致讨伐,才有他人来讨伐它。《太甲》说:上天降灾,还可躲避,自己作孽就无法活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